三書六禮
三書六禮是中國的傳統婚姻習俗禮儀。「三書」指在「六禮」過程中所用的文書,包括聘書、禮書和迎書。「六禮」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個結婚過程。「六禮」即六個禮法,指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和親迎(迎親)。
三書六禮的結婚過程則包括了從談婚、訂婚到結婚等過程的文書和禮儀,整個傳統婚姻習俗禮儀通知了親屬鄰里,以取得社會的認可和保障。除此之外,傳統婚姻習俗禮儀使結婚的夫婦取得祖先神靈的認可和承擔履行對父母及親屬的權利義務。故此在古代某些時代,男女若非完成三書六禮的過程,婚姻便不被承認為明媒正娶,甚至於法律上被視為無效;嫁娶儀節的完備與否,直接影響婚姻的吉利與合法性。不過,在不同的中國朝代時期之中,婚俗禮儀亦有所不同。
「三書」是結婚過程中所用的文書,可以說是古時保障婚姻的有效文字記錄。分別指:
聘書:即訂親之文書。在納吉(男女訂立婚約)時,男家交予女家之書柬。禮書:即在過大禮時所用的文書,列明過大禮的物品和數量。迎書:即迎娶新娘之文書。是親迎接新娘過門時,男方送給女方的文書。
「六禮」是結婚過程的六個禮法。六禮分別指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

自宋代起,三書六禮有所簡化,宋代時朱熹把六禮簡化成三禮,把問名合併於納采禮中,又把納吉、請期合於納徵中,又稱納幣、過大禮,並增加議婚一禮,實際上為四禮。《朱子家禮》的婚姻四禮亦影響日本、朝鮮、越南、琉球傳統婚禮。直至現代漢字文化圈的婚俗禮儀中,仍可見到「婚姻六禮」的明顯痕跡。但自二十世紀中期的婚俗禮儀中,婚俗禮儀再度簡化,把《朱子家禮》中的納采和納幣合併,一般遵循有議婚、納徵(即過大禮)和親迎(即接新娘),其中以納徵是保留得比較完整。
至於三書,現代東亞各國婚姻法皆只承認由政府簽發的結婚證書,傳統的三書僅作為傳統禮儀文書,並沒有法律效力。華人地區自1970年代開始式微,至21世紀,部份提倡復興傳統婚禮的人士開始恢復傳統的三書。聘書在韓國以及日本宮城縣一直保留至今,禮書、迎書在韓國、日本本土、琉球亦一直傳承至今。
過大禮
過大禮的婚禮習俗中準備的禮物都要以雙數,美其好事成雙。當中有兩對椰子,因為椰子是福樹亦取諧音有「爺」有「子」的意思。聘禮由五個中式禮盒盛載,另附加一個喜帖的禮盒。而女家收到男家的聘禮後,需要回禮當中則有蓮藕、柏葉、柚葉和石榴。
送大禮的禮品包括:
禮餅:龍鳳禮餅兩對,男女雙方各一對椰子:一對,取諧音有「爺」有「子」的意思茶葉檳榔兩對三牧:雞或鵝兩對,兩雌兩雄,魚一對海味:四式海味,高級的可選用鮑魚、海參、魚翅、魚肚、瑤柱等,但必須有髮菜禮盒:禮盒有禮金,其他放入蓮子、百合、紅豆、綠豆、利是等其他就是煙、酒、水果。及龍鳳燭及對聯兩對。
女家回禮物品包括:
男家聘禮的一半(必須成雙)茶葉蓮藕、芋頭、石榴各一對毛巾給女婿的西裝或衣料,皮帶、銀包(內置利是)、鞋一對及衭兩對。雖然,過大禮是保留下來最全部的結婚習俗,但當中也有很多的省略。很大部分的聘禮和回禮也以利是代替。
安床
擇好吉日後由好命佬搬新床到新房,由好命婆鋪床,並在喜床上撒上各式喜果(如紅棗、桂圓、荔枝、紅綠豆及利是。安床後不可讓任何人觸碰新床,直到新人結婚進房。新人入新房後,由小孩在床上食喜果,取其百子千孫的好意頭!
嫁妝
女家為新娘準備四季衣裳、龍鳳被、鴛鴦枕、龍鳳碗筷(筷子以紅繩縛著)等。還有子孫桶(馬桶/痰罐內放用紅線串有金錢和利是)。此婚禮習俗的重點在衣和食,以表達父母祝願女兒日後能衣食豐足。而嫁妝由女家在收到大禮後,最遲在結婚前一天送到男家。
頭
上頭是傳統結婚習俗中很重要的儀式,在結婚的好日子前擇良辰吉日進行上頭儀式,由好命的親友在男女雙方在各自的家中進行。新人在頭前用柚葉沐浴並穿上全新的睡衣和內衣。
男家上頭所需物品:
鏡、紅頭繩、尖梳、子孫尺及一對龍鳳燭。
女家上頭所需物品:
木梳、比梳、剪刀、針線包及紅絲巾。在靠窗的桌子上,點起龍鳳燭,清香一炷,蓮子、紅棗和湯丸(每碗六個或九個),另備有生果、燒肉及雞,誠心向天參拜。由好命新友邊替新人梳頭邊說:
一梳梳到尾
二梳梳到白髮齊眉
三梳梳到兒孫滿地
四梳梳到四條銀筍盡標齊然後就把偏柏和紅繩搏在新人的頭髮上。

迎親‧出門
結婚當日有交拜天地,再拜祖先,奉茶給父母的婚禮習俗。新娘出門時由大妗姐一邊行一邊撒米;不可讓新娘兄弟陪伴新娘過門。
三朝回門
婚後第三天,一對新人回娘家祭祖。
男家回門禮品:
燒豬一隻,洋酒兩瓶,西餅兩盒,生果。
女家回禮物品:
燒豬頭、尾及豬手各一,豬半邊於在燒豬盆上,洋酒一瓶,西餅,生果,公雞,母雞,雞仔數隻,竹蔗兩枝,連根生菜。現今也有新人將回門這傳統結婚習俗簡化;為了時間上的方便,也有新人會選擇在結婚當天即日回門。
不過,現今已經很難準備到部分物品,都以利是形式寫上便可以了。當然,结婚都是希望日後過得和和美美,亦是雙方的誠意,能滿足的便盡量滿足吧!祝幸福美滿!